案例一: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游某某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
2008年至2017年,游某某利用担任广安市交通质监站站长、市公路工程检测中心主任,经准集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等职务便利,违规承揽道路改造工程标志、标牌、标线劳务分包、沥青混凝土铺筑、公路项目施工自检等业务,共计获利55.5万元。游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案例二:广安区水务局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蒲某某和水土保持股原股长刘某某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2013年11月,蒲某某、刘某某分别以妻子的名义投资25万元,注册成立四川天缘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为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2021年9月,蒲某某、刘某某均被党纪立案审查。(来源:广安市纪委监委“廉安”网站)
案例三:岳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某某违规投资入股问题。
2011年1月至2021年8月,张某某与他人合伙经营四川金安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从中获利8.7万余元;2018年3月,张某某出资20万元投资广安市回乡创业园区分布式能源项目蒸汽管网二期工程施工项目,从中获利5.2万余元。2021年11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来源:广安市纪委监委“廉安”网站)